【法律顾问精细化】使用员工照片?使用活动合影?这七个常见的肖像权使用行为,让商业精英和企业踩了不少坑!

2006年10月16日,C公司在《春**报》上发布通告,定于同年10月22日召开“都**林”营销推介会,并邀请新闻媒体及有关嘉宾参加,在营销会上将拍卖选购该楼盘的唯一一张最优先选房卡“钻石卡”。
原告叶某参加了当天的拍卖活动,并以88万元拍得这张“钻石卡”,双方签订房屋认购书。2006年10月24日,《春**报》刊登“88万C拍出‘天价房’卡”一文,并附四幅照片,其中有原告叶某参加拍卖会当天与被告C公司签订认购协议、发表感言的两幅照片。被告C公司将该报张贴在宣传栏上做宣传。【案号: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昆民三终字第941号案】
【案情】
2016年12月31日晚,B公司组织全体员工举行迎新年聚餐。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某邀请原告参加了此次聚餐活动(原告及其男友此前寻求与李某的B平行进口车公司进行商业合作,故参加此次活动)。聚餐结束,全体聚餐人员进行了合影。
2016年12月31日B公司销售总监许某的微信朋友圈发布该合影(配文为“迎接2017年的到来,B有位世界冠军”)。2016年12月31日晚上11:46李某在名称为“B(前海店)创始股东”、群成员有29人的微信群内发送包含原告的合影,并在群内留言“给你显摆一下,女的是世界沙滩排球冠军”。
原告据此主张被告未经其许可,擅自利用原告个人世界冠军的身份,使用原告个人肖像,在被告的潜在投资人中宣传被告的实力,以达营利的目的。【案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7)粤0304民初7432号案】
【案情】
2016年末,原告到江西南昌申博会时,与Y公司两位领导及运营中心经理合影,2017年7月末,该照片被悬挂在被告公司吉林运营中心办公室内。
原告认为被告悬挂其本人巨幅照片的行为,意图对投资者进行误导,造成不良影响,侵害其肖像权。【案号: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吉0291民初38号案】

【案情】
原告于2016年7月入职被告公司,后晋升为销售总监;2017年6月原告从被告公司离职。
被告公司2017年3月印制标题为“G能源屋顶太阳能发电站”的宣传册,其中以图文形式总体介绍被告公司各项业务类型、业务优势、工作流程、实例等,宣传册第14页载有一张原告于工作现场的近距半身照,该照片为5人群体照、其中4人包括原告穿着工服及佩戴工作证件,各人行为显示正在工作过程中、原告位于距离镜头最近位置上;
照片旁述内容为“与南方电网并网现场,耐心解答疑问,并网流程专人专项全程跟踪服务”;该照片与同页的被告公司其他工作现场照片3张并列展示。【案号: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8)粤0605民初2861号案】

【案情】
原告叶某曾在某激光医疗中心就脸部先天的青黑色斑痕进行治疗,治疗效果良好。后发现,被告A医院在《北京交通旅游图》上发布广告,该广告使用了原告治疗脸部斑痕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
被告A医院辩称系从病理角度使用了这张照片。这是一张局部照片,照片中人物的眼睛以上部分被遮挡,不能证明是原告。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将原告叶某出示的其治疗前后原始照片与广告上使用的特定人眼部以下照片进行对比,证明广告上使用的照片就是叶某本人眼部以下照片。【案号:2003年第6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局部面部器官是否属于肖像是本案的判断重点。本案中,原告根据涉案的局部照片认出自己,且法院也当庭确认涉案照片系原告形象。但法院同时认为该局部特征“不能引起一般人产生与原形人有关的思想或感情活动,一般人不能凭直观清晰辨认该内容就是某一自然人的形象,这样的载体不能称为肖像。”
因此,该面部局部器官照片,不构成肖像,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使用从第三方购买的图片,
误以为取得了肖像权授权
【案情】
原告诉称D公司在《扬**报》以整版页面宣传美眼项目,其中擅自使用了原告的照片作为介绍D公司专利美眼项目的宣传配图。
被告辩称其主观上并无故意,并提交证据证明涉案图片系从“昵*网”上购买而来,但未能证明“昵*网”及D公司获得了童某本人的授权。【案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5)一中民终字第08494号案】

【案情】
汽车销售公司在网站上刊登了题为《好车推荐—全新RAV4》的文案,配有“爸***儿”的卡通图标、分别描绘一个大人和一个小孩的卡通图片5张以及带有丰田车标志并标注“RAV4”的车辆图片,内容中有“近期湖南卫视播出的《爸****儿》真人秀节目收视异常火爆,节目中展现了奶爸们的多面形象”等。【案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粤01民终5908号案】

【案情】
Y集团公司与韩某(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曾签订《纯***合约书》,约定由韩某为Y集团公司纯***品牌之凝水系列(产品包括:凝水金纯霜、凝水活力液)品牌广告形象代言人,该工作室同意Y集团公司在合约约定范围和期限内使用艺人肖像权。
Y美容机构在其管理的网站www.f*****0.com的链接活动浮窗中使用韩某为纯***品牌之凝水系列代言时所拍摄的照片。但涉案网站内容并非仅仅宣传韩某代言的产品,还有祛痘产品、瑶秀御颜全效保湿乳等其他产品的宣传。
Y集团公司出具证明称,该网站系其委托Y美容机构管理。【案号: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05民终10373号案】

【案情】
2016年7月25日,Y网公司在其实名认证的微博账号中发布微博,该微博使用7幅原告图片共18次,
文字内容包括直接使用文字和在图片上标注文字,其中第一张不是剧照,为原告个人身着西服给其他企业代言的照片,其余图片除一张为其他剧照外,均为《我**家》剧中人物纪某在沙发上瘫坐的截图,最后几张图配了大床、浴室等酒店背景,微博后附“订酒店用Y”的文字,并附二维码和Y网标识。【案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京01民终97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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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公众号法律晒谷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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